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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该如何消毒?多部门发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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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22:46:55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11月9日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发布了《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各地对进口冷链食品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

《方案》要求,海关部门要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进口冷链食品首次与我境内人员接触前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消毒完成后,消毒单位出具该批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冷库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如实记录并核对集装箱号及铅封号,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方案》还要求,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市场要规范市场卫生环境。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消毒的相关证明查验工作,凡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 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进入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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