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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健全陕南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系的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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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15:22:42

郭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陕南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级党委政府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才。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强调,要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五级书记”一起抓。

在人员培训方面,2018年4月以来,我部组织举办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题研究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训班等系列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考察、交流研讨等方式,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进行培训,提升基层相关人员工作能力。

在技术支撑方面,近两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发布农村户厕建设等三项国家标准,成立农村厕所建设与管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农村改厕技术集成示范试点,召开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技术研究座谈会,举办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技术产品展以及农村改厕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活动、技术产品创新大赛、技术论坛等,组织专家通过线下指导、线上咨询等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技术难题。发布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和典型模式,指导各地切实解决厕所粪污利用难、处置难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各地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通过相关渠道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地落实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渠道资金,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保障;鼓励各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依法合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督促地方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流程,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支付工程款、兑现奖补资金,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引导地方加大工作力度。

(一)关于支持农村厕所革命。2019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2019年、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44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相关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由地方按规定统筹使用。中央财政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础条件,结合阶段性改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督促地方落实建管并重要求,安排适当资金支持农村改厕后期运维管护。

(二)关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实施“以奖促治”政策,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地方统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村庄分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等。“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8亿元,其中2020年安排36亿元。2019年6月新修订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环境整治。有关地方符合条件的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可按程序申请支持。

(三)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国务院扶贫办将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减少因病致贫有机结合,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为优先目标,持续推动贫困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以来,以贫困村提升工程为抓手,会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中,以干净整洁作为基本目标,紧扣村内道路、农村建筑、公共环境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同时,会同财政部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一方面,在现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上,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会同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两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全部用于中西部省份。另一方面,从2019年起,明确已脱贫摘帽县可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内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管理。

(四)关于在商洛开展畜禽粪污治理试点示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有关要求,财政部会同我部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国畜牧大县治理全覆盖。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的第三方处理主体相关设施建设,以及规模养殖场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改进、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等,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67亿元,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继续支持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现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探索在非畜牧大县开展粪污治理。对于代表提出在商洛市开展畜禽粪污治理试点示范的建议,现行政策已有很好的体现,陕西省可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统筹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现有政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不断总结探索经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关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建立配套管护制度、优化多元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措施,强调要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此外,近两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现场会等,对加强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运行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建管并重、注重长效,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做好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持续性。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010-5919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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