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各省份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很多朋友都知道,独生子女在有些方面是可以领取到一些补贴的,但是关于医保问题,独生子女也有优惠政策吗?下面小编就2021独生子女医保交费新规作出解读,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在岗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在岗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来承担,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承担6%的缴费比例,计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2%,计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还是8%,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仍然只有2%。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除了生病住院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以外,如果缴费年限累计达到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后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这大概就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最大优势。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医疗统筹账户,没有个人账户,已建立个人账户的地区要全部取消。实行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政策,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办理退休后还需要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但是由于每年缴费比较低,报销比例也比较低。目前有些地方对于多年连续缴费的,可以提高报销比例或是提高报销的限额,降低起付线等。
三、2021独生子女医保交费新规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贫困人群的个人缴费政府给予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对象由个人全额缴费、政府按规定资助:
1、对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二、三、四类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其中深度贫困县区按照不低于12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2、符合参保资助的人员,应先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随后将资助资金划入参保人一卡通账户。
3、多重身份参保人的参保资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不得重复资助。
以上就是关于2021独生子女医保交费新规的介绍,对于城乡极度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因病住院比较困的,可以申请民政救助,但这和医保交费没有关系。独生子女要享受医保待遇,必须要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制度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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