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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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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 17:23:22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为全国“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决定开展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督导检查全省各市(州),每个市(州)抽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二、督导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 农业生产领域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

3. 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和农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4. 安全生产“五化”工作落实情况;

5.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情况。

三、督导检查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或专题汇报、现场检查、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或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向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询问情况等。

四、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日-3月15日。

五、督导检查成员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农机处、渔业渔政局、安全处分别牵头负责会同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业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各相关农业行业监管(管理)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农业系统安全防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遵规守纪严要求。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权限、职责,公正、廉洁开展工作。如实报告检查情况,不得利用检查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二)规范程序严把关。从检查、调查、审核、告知、整改等环节入手,严格检查程序,严把事实证据关、检查程序关,强化检查的服务功能。检查前制订工作方案,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要及时了解整改情况,并于3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送至厅安全处,形成闭环工作机制。

(三)安全无误严自身。检查人员时刻绷紧安全这跟弦,重点注意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极端天气安全、身体安全等,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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