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进行确权后,都会分发相关证书,有时候不留意会有出现家庭成员遗漏的现象,这会有一定负面影响,那要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吧。
一、确权证家庭成员遗漏咋办?
一般来说,如果确权证家庭成员遗漏,可以向村里,乡镇政府部门申请补加土地确权证上的名字。具体步骤如下:
1、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2、如果登记机关接受申请,则需要去补办登记。
3、如果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农民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4、如果行政复议结果还是不予接受,那么农民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维权。
二、宅基地确权需满足哪些条件?
1、因为历史、社会等其他多方面因素,农民宅基地的归属争议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包括多占地的、权属存在不清的、继承的等,这部分存在争议的宅基地是不能进行确权的,一定是要等到所有的纠纷在解决后才可以进行确权。
2、目前来看,宅基地使用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农村农民是获得了新批的一块宅基地,但是以前旧的那块宅基地还在使用,并且还没有进行归还,也是不可以确权的。对于这种的解决方法就是父母与孩子进行分户。
3、现使用人的姓名和宅基地证不相符的情况下不可以进行确权。有2个解决的方法:变更宅基证或者是要求对方一定得留下确切的书面字据,同时要进行公证,从而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4、即没有宅基地的证书,也没有土地权属的来源材料,同时其村委会没有具用地的证明或者证明的该用地不符有关条件的都不给予确权。没有这两个的一定记得去村委会开证明。
5、若父母双方均不在世的,必须要有书面的遗嘱的,最好是经过公证,这样才算是具备一定完整的继承手续,宅基地才可以确权。要是父母有一方不在,那也得有死亡那一方的遗嘱。否则是不给予确权的。
看完上文,我们知道如果确权证家庭成员遗漏,可以向村里,乡镇政府部门申请补加土地确权证上的名字,具体步骤小编也给大家讲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