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通报长江、黄河沿线14起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
这14起案件涉及山西、江苏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是违法当事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或者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越界开采。目前,涉及的违法所得、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均已没收,其中有8起案件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已追究刑事任19人。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 李江涛:这次我们通报的14起违法采矿案件,虽然很多案件都属于很小微的案件,但是也充分反映了我们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我们也有能力、有信心采取措施,坚决遏制住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