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贵州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4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清镇佳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中环店经销的长豆角(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 有关要求,于2021 年 06 月 08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长豆角(豇豆)、商标:/、规格型号:称重、购进日期:2021年06月08日、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10115128号。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清镇佳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中环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依法按程序调查清楚后,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清市监免处【2021】17号。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可能是种植户的原因。
2、清镇佳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中环店已明确将进一步严格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记录。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