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在《土地管理法》制度框架下,聚焦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问题。其中,更是把强化对耕地的保护摆在了突出位置。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进一步明确制度边界,强化法律责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钟钰认为,新《条例》的实施对进一步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 钟钰:前不久我们公布的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的数据显示,耕地面积比二调的时候减少了1.1亿亩,所以说我们保护耕地的责任和压力任重道远,任务艰巨。我们今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对强化了对耕地的保护,我想对我们18亿亩耕地,对我们耕地的保护,又加了一个防护网、一个防护罩。进一步明确了制度边界,强化了法律责任。比如说这里面规定对耕地实施特殊的保护,我们不仅要控制耕地转化成建设用地,而且强调我们更要严格控制耕地向我们的林地、草地、原地等等的这些转化。第二个就是强化耕地的补偿制度。比如说对于一些破坏耕地的、还有拒不履行耕地复垦任务的这些主体要加大惩罚,特别是强化了耕地非粮化的责任。第三个,我想就是我们这个在耕地的占补平衡中、耕地的转化过程中、复垦过程中把我们的农村经济组织加进来,让它们参与我们耕地的建设、复垦。
钟钰认为,以往在耕地管理过程中会出现各部门各管一摊、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新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更加强调部门与部门间的协调联动。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 钟钰:原来可能我们的《条例》里边对这些部门之间的协作性、联动性、协同性可能关注的不够,因为我们在上个月去粮食调研的时候,就听农业部门反映,有的时候这些耕地,特别是种粮的耕地被转化成建设用地了,农业部门也不知道,或者是过了很久事后才知道,这样的话对我们的农业生产、粮食生产是不利的。我想这次就是能够增强我们这些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等等这些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能够形成合力,更加有利于促进我们的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此外,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保护耕地、提高农田标准和保护优质耕地资源等方面的职责。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 钟钰:我想这种对土地的调控管理越来越精细化,越来越精准,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我想这个《条例》里边对法律责任的这种强化也加大了,如果说再出现破坏耕地、偷盗黑土,他不仅就这个事本身要做出相应的惩罚,他还要承担我们耕地的复垦,要恢复原有的状态,保证我们耕地的质量、我们耕地的生产力不降低,这些都是他要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