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4期(总第317期)。
其中,临沂市平邑县山东清大云蒙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清大蒙山泉(350ml/瓶、2021/4/25),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3,1,4,4,6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第三方数据显示,2020年,临沂市平邑县山东清大云蒙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因招投标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66.90元,罚款90000元。
2021年有2次行政处罚,一次因于2020年度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在山东清大云蒙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内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另一次因故被没收涉案饮用山泉水(详见财务清单,编号:〔2020〕2-148号);没收违法所得315.23元,并处罚款70000元。(李红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