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既是山西的特色产品,凝聚着山西人的乡土情结,也是代表山西饮食文化的一道风景线。9月29日,《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老陈醋传统文化和特色工艺立法保护和传承,保障产品品质,推动食醋产业高质量发展。
该条例共4章24条,从山西老陈醋的生产经营、传统工艺和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传承、技术创新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山西老陈醋是指采用传统特殊工艺生产,具有独特风味和品质,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的酿造食醋。并从主要原料、工艺流程、陈酿期等方面对山西老陈醋生产的主要工艺特点作了规定。
同时,该条例从知识产权、传统酿造技艺、监督管理三方面加强对山西老陈醋的保护。规定了政府要加强品牌建设,对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或者奖励,鼓励生产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支持生产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利用产业基金、专项资金、上市融资、金融产品等多种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此外,由于严格使用传统工艺,老陈醋产量有限,市场上的醋多以“山西陈醋”作为产品名称,条例明确了对山西陈醋的保护参照本条例执行。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