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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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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11:18:12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餐饮食品8类食品7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5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餐饮食品8类食品7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5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饮料145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5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8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调味品14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7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5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沈九菊豆腐加工店生产的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月中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圆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大河燕燕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标称青岛青绿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大地永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辣椒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北京宇佳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鲜水产(海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6.标称建宏中天(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干,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冠营太熟悉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8.北京张振全商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9.标称北京大顺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顺斋牌核桃薄脆(烘烤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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