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9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钟艳平)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763批次样品进行抽检,抽检发现,其中9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豆腐、鲤鱼、生姜、香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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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批次食品农兽药残余超标
公告显示,北京大河燕燕水产批发部经营的鲤鱼,地西泮检测值为7.2μg/kg。地西泮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地西泮是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北京宇佳务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生鲜水产(海鲈鱼),恩诺沙星检测值为518100μg/kg,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鱼中恩诺沙星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 μg/kg。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种化学合成的广谱抑菌剂,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用药物。
北京冠营太熟悉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噻虫嗪检测值为2.2 mg/kg,超出标准值0.3 mg/kg数倍。据悉,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能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稻飞虱等害虫。
北京张振全商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检测值为0.18mg/kg,不符合香蕉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 mg/kg的标准。吡虫啉是内吸性杀虫剂,可层间传导,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较好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也可防治土壤害虫、白蚁和一些叮咬害虫。
2批次辣椒酱、豆腐中山梨酸及其钾盐、铝的残留量不符合规定
标称青岛青绿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大地永和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辣椒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为0.206 g/kg,而本次不合格产品标签标注“无色素 无防腐剂”,即不得检出,所以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山梨酸及其钾盐属于酸性防腐剂,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活性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复合调味料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最大使用量为1.0 g/kg。
标称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沈九菊豆腐加工店生产的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为221 mg/kg,而标准值为不超过100 mg/kg。
1批次糕点质量不合格
标称北京大顺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顺斋牌核桃薄脆(烘烤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检测值为12.7 mg/g,超出标准值5 mg/g两倍有余。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2批次提子干、餐盘涉及微生物污染
根据公告,标称建宏中天(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干,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不仅颜色、味道可能发生改变,其中的营养物质也会遭到破坏,降低其食用价值,有的霉菌还可能在食品中产生毒素,危害人体健康。
北京月中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圆盘,检出大肠菌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据了解,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