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小站稻种植户刘某获得45万元贷款,成功完成土地承包费缴纳。该笔贷款是天津市针对春耕备耕工作创新开展“春耕贷”业务的首笔贷款。
为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有序开展春耕备耕工作,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及早着手,指导天津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在粮食主产区集中开展“春耕贷”业务。“春耕贷”业务属于纯信用担保贷款,由天津农担公司提供担保,天津农商银行发放贷款。贷款以储存的小站稻稻谷作为还款来源,单户贷款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种粮经营主体应支付资金的70%,贷款期限控制在6个月以内。“春耕贷”用于种粮经营主体缴纳土地承包费、采购农资等春耕备耕用途,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土地发包方、农资供应商等账户,采取“受托支付”方式打入指定账户,确保资金以规定用途使用。
“春耕贷”最快两个工作日放款。该项业务采用“见贷即保”模式,银担双方统一准入标准、设立快速通道。天津农担公司在“春耕贷”业务中创新银行担保合作模式,天津农商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双方根据业务风险动态调整银担风险分担比例,将银担风险分担比例由20:80调整为70:30,即银行承担风险比例由20%大幅度调整为70%。天津农商银行在“春耕贷”业务中,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利用互联网、AI等数字技术防控贷款风险,降低种粮经营主体融资门槛,同时根据借款人信用评价进行风险定价,培养种粮等农业经营主体诚信意识,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近年来,天津市坚守农业信贷担保的政策性定位,严格落实“双控”政策,指导和推动农担公司专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发挥增信作用,持续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截至2021年末,天津农担公司在保笔数超过4380笔、在保余额2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74.6%,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此次,天津农担公司与天津农商银行创新开展“春耕贷”业务,首期将为小站稻经营主体提供5000万元纯信用担保贷款,并根据种粮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及时调整“春耕贷”总体担保规模。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林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