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洪小萍 记者 陈家华)4月10日清晨4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管所对辖区莲花镇的一猪肉销售摊点开展突击检查,查获私宰猪肉1100余斤。
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厦门市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大对销售私宰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近期,祥平市场监管所持续开展私宰肉线索摸排、定点蹲守。在此基础上,4月10日清晨,执法人员对莲花镇的一猪肉销售摊点进行突击检查,对销售摊位及运载货车上的猪肉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摊点的猪肉均无“两章”(肉检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商户也无法提供“三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市凭证)。
经执法人员详细调查,当事人表示,其猪肉贩运自漳州长泰,是自行宰杀、销售的。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私宰猪肉总计1100余斤,并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目前,该起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