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其中显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涵默水产品销售部销售的1批次黑鱼、1批次鲈鱼,孔雀石绿检出值分别为0.74μg/kg、0.8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质,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在2019年被农业农村部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违规使用。(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