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30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新加坡“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选》出版发行。
这套案例选由中国、新加坡两国最高法院共同出版。其中收录的9个中国法院案例在国际公约及准据法适用、法律事实认定、国际司法协作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本套案例选的出版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普通法国家在案例交流合作方面的一次有益尝试,为今后开展更加深入系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表示,案例选集收录了新加坡法院和中国法院的案例,探讨了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开展经贸活动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重要课题,并对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说明,有助于两国法院增进沟通和互信,共同开展区域法治方面的合作。
当日,周强与梅达顺以视频方式举行工作会谈。周强说,今年是中新建交30周年,中新法律司法合作是两国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中新两国最高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灵活多样、亮点纷呈的交流活动,为深化两国司法务实合作注入新的动力。
梅达顺说,疫情为促进新中两国司法交流合作、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新加坡最高法院希望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围绕两国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破产与债务重组、知识产权司法、跨境案件执行、法官教育培训、法院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开展密切合作。
同日,第四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线上举行。周强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新加坡最高法院一道,以两国建交30周年为契机,推动双边司法合作在后疫情时代迈上新台阶,积极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梅达顺称,后疫情时代,面对法律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环境,新加坡法院将继续探索科技在司法审判中的广泛适用,完善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努力消解“科技鸿沟”,促使陷入困境的社会恢复良好运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