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昆鹏)11月18日,辽宁残疾按摩师于海义故意伤害案,在抚顺市中院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8年9月18日2时许,吕某强行进入于海义工作的足疗店后,被于海义持刀捅伤,送医后不治身亡。2019年1月, 检方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追究于海义刑事责任并提起公诉。
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18日2时许,吕某在于海义工作的足疗店门口敲门,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开门,吕某将门推开强行入室。厮打中,吕某遭于海义持刀捅伤,送医后不治身亡。当日,于海义向公安机关投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海义被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刑事拘留。
同年9月29日,经抚顺市检察院批准,由抚顺市公安局对于海义执行逮捕。2019年1月,检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追究于海义刑事责任并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海义的防卫行为并非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且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于海义有期徒刑四年。刑期为2018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17日。同时判决被告人于海义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万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