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现代人口普查在中国的确立
陆新蕾
1953年的人口普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人口普查,进行直接普查的人口超过5.7亿,是世界范围内前所未有的。
国务院决定在今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10月11日至12月10日为入户工作时间。人口资料自古以来就是各国政府治理国家的重要依据。自周宣王“料民于太原”算起,我国已有近2800年的人口调查历史。明洪武年间,太祖朱元璋甚至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黄册制度。从《汉书·地理志》中西汉元始二年的第一个全国性人口数字开始,我国各类史籍记载了丰富的全国或地方性的历史人口数据。当然,古代文献中的人口数字常常受到学者的质疑,正如何炳棣所言,“困难并不在于缺乏人口数据,而在于如何理解这些数据”[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页]。随着自然科学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从19世纪起,现代人口调查方法在欧美国家萌发并逐渐趋向成熟,于20世纪上半叶东渐中国。
现代人口普查及其在中国的最初尝试
现代意义上的人口调查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在户口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经常性登记取得人口数量及变动等各类资料的人口经常性登记;一类是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一个地区的人口按照一定比例抽样并进行调查登记以取得人口等方面资料的人口抽样调查;第三类是按照统一的方法、项目、表格和标准时间,对某地区逐人逐户进行调查以获得确切人口资料的人口普查。现代人口普查又称“国情普查”或“国势普查”,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国家行政和社会、经济以及科学研究的需要,按照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表格、统一的时点和统一的填写办法,对调查区域内的全部人口,逐一进行调查和登记的过程”(李永胜,《人口统计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76页)。这三种人口调查方法既相互独立,又互相关联。一般人口普查需要以经常性登记资料为依据,确定调查的范围,作为制定方案的依据等;人口普查的结果又能和人口经常性登记的资料进行核对更新,帮助建立和完善人口经常登记制度;人口抽样调查相比人口普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又可以获得人口经常登记所没有的资料,还能对人口普查的结果进行检验,成为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一种人口调查方法。
清末宣 统年 间(1909—1911)举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人口普查,但由于清政府在普查实施过程中被推翻,普查的数据没有得到完整的汇总和统计,是一次没有最终完成的人口普查。后世学者根据各方面材料估算,宣统年间全国人口总数大约在3.6—3.7亿左右。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主计处在吸取1928年全国户口普查失败教训的基础上,于1936年开始筹备原定于1951年举行的全国户口普查。西迁之后,国民政府又在四川、云南等地区进行了试验性质的地区人口普查,获得成功。虽然民国时期并未真正成功举行过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但历时12年的筹备工作为之后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在技术、人力上做了一些铺垫。
划时代创举:新中国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195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实施,精确获得各地的人口数字成为实施选举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1953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出了《政务院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和《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并公布了《全国人口登记调查办法》。按照两个指示和登记办法,此次全国人口调查的标准时间为1953年6月30日24点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就此拉开序幕。从1952年底开始筹备算起,至1954年11月初正式公布了人口数字为止,我国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时称“全国人口调查”)历时两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功完成的现代全国人口普查。
由于新政权有着强大的基层力量,此次普查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以上海为例,全市划分为944个选区,每选区分为若干个调查登记站,登记站的设立,原则上市区、市郊各镇与直属选区每一个户口段设立一个登记站,郊区按每乡设四个登记站,全市共设立登记站4500余个(水上及机关、工厂、学校、企业等除外)。平均每200到300户划一户口段。每个登记站以6人配备计算,共动员工作人员27000余人,其来源除户籍警外,以当地基层干部为主,包括居民委员、治保委员、工会、妇联和社会知识青年等。个别有困难的地区,市选举委员会还从师生中调配加以补充。由于调查登记区划分得很小,参与调查的人员相对较多,上海的人口调查一共只用了三天。这次普查是根据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吸收民国时期小范围普查和筹备全国人口普查的经验,并参照苏联1939年人口普查工作而进行的,整个普查过程中,共组织和训练了250余万登记人员。
根据1954年11月1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结果的公报》,1953年6月30日24时的全国人口总数为601938035人。直接调查登记的人口为574205940人;用其他办法调查的人口为27732095人,包括:没有进行基层选举的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8397477人(如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数据均来自各地方政府的资料);台湾地区7591298人(根据1951年台湾公布的数字);国外华侨和留学生等11743320人(根据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机关的资料)。其中,大陆地区的总人口为580603000人。
中央统筹,广泛宣传,结合生产,因地制宜
从清末宣统年间的人口普查开始,中国历次普查方案中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始终是工作的重点,宣传的形式要求多样化、群众化、口语化。新中国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也不例外。除口头宣传外还普遍采用了锣鼓、戏曲、曲艺、电影宣传片、海报、黑板报、大字报、广播等各种宣传方式,从传统的到现代的传播形式均包含在内。少数民族还采取了他们自己的方式,例如湘西苗族自治区采用了在当地群众中广受欢迎的“片屋会”的形式,在苗族居住的寨子,培养歌郎,把普选政策和当地情况相结合,编成苗族人民最喜爱的山歌,使群众普遍都唱起来,让政策变得容易懂、容易记。虽然此次人口普查和普选合在一次进行宣传,提高了宣传的难度,但宣传过程中充分发动了地方组织的力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通过这次人口普查和普选的宣传工作,新政府进一步巩固了基层中的宣传网络,由上而下的宣传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为开展其他工作提供了便利。
中央人口登记调查办公室在此次人口普查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好的协调与指导作用。中央人口登记调查办公室由内务部、公安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是此次人口普查工作的主导机构。它通过与各地的沟通协调,发现和总结在人口调查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并告知各地。各地的人口调查登记工作开展的日期、持续的时间都不尽相同,通过各级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与中央建立起日常的请示报告制度,除了使中央掌握全国人口调查登记情况的进程外,还能使部分省市的问题、经验和方法与其他省市一同分享。
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于1953年6月30日,正值农忙时节,7月、8月份又值南方多雨水灾频发时期,因此,人口调查、普选工作要结合生产并以生产为重也是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的特色。例如,当上海的人口登记调查队到达上海市郊典型试办乡——高南乡时,正逢久旱无雨,工作队就首先组织农民进行水利灌溉,领导抗旱保生产的工作,保全了该乡五百多亩棉田的棉苗。工作队在得到农民信任后,利用劳动中的空闲时间进行宣传,并精简会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些地区由于受灾严重,就直接推迟了人口调查和普选的时间,优先组织当地群众救灾和恢复生产。
此外,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特殊情况是此次人口普查工作的一个亮点。和其他进行过现代人口普查的国家相比,中国国土广袤,人口众多,各地的经济、文化、地理环境又相差很大,因此,因地制宜的政策是普查工作成功推进的保障。例如,对于一些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这次没有采取直接普查,而是通过当地政府来收集资料。南方河道纵横的地区,有许多人终年生活在船上,其中不少还四处漂泊。对于这部分人口,从一开始《全国人口登记调查办法》中就有专门的条款规定了水上人口的普查方式。
量体裁衣: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巧妙设计
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的项目,仅包含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共五项,表格简化到了极致。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当时新政府尚无进行全国范围内人口普查的经验,历史上可以借以参考的经验也很少,而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限制加之当时进行人口调查的时间十分仓促,因此最终只选择了最基本的五个项目作为登记表的内容。有关部门在制定计划时,还曾经讨论了在方案中是否需要加入教育程度、职业、社会成分等内容[克拉戴维奇(苏联):《中国1953年全国人口调查》,统计出版社1956年版,第16页],但在讨论过程中一一给予否定。教育程度在当时的中国是个很难判断的填表项:受过现代大、中、小学教育的人只占很小比例,有些人读的是私塾,有的人曾经是举人,有的人识字,有的人只识部分字,大部分人是文盲,因此很难统一到一个项目中进行填写。如果要制定出一个科学的标准,这将大大增加整个普查的工作量,并且很有可能限于当时大部分工作人员的学识和理解力,可能出现登记中错误颇多的情况,如果这样,就失去了统计的意义。在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职业一项就由于划分标准不清晰以及工作人员和老百姓的误解而最终错误太多,无法进行统计。至于社会成分,当时除了少数精神病患者和被依法剥夺权利者外,其他公民都有选举权,因此也成为了不必要的项目。并且,填写社会成分还会增加群众的疑虑而增加了调查工作的难度,因此这个项目也被否定。事后看来,当初将调查项目精简到如此之少还是非常英明的,这对后来加快人口调查登记的进度,减少登记过程中的错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人口调查登记表的设计充分体现了结合中国实情的考量。甲式表针对的是家庭住户,其中分为常住人口和在外人口两部分。那些在机关、部队、学校、工厂、农场、建筑工地等单位长期离家的人口按规定是不能在他们家中登记为常住人口的,但中国人是十分重视家庭观念的,如果在人口登记时不登记那些常年不在家或者已经离家6个月以上的人,他们的家人就会觉得委屈,因为亲人们认为这些人仍然是家庭不可分割的成员。有的人甚至以为对他们不进行登记,自己的亲人以后就无法回来了。因此,进行人口登记时,住户肯定会坚持要求将家庭内所有成员,不论是否常住都登记入册。考虑到这种情况,甲式人口调查登记表就分成了常住和在外两部分人口,而统计人口时仅计算右边的常住人口,左边的在外人口就不作计算。这样既照顾到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又不影响调查工作的准确性。此外,中国当时很多妇女没有自己的名字,有些孩子长大后也没有正式起名,而是沿用自己小时候的乳名,因此《人口调查登记表填写说明》中规定,“对于无名者,可于其姓下填写其习惯称谓或乳名”。
1953年的人口普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人口普查,进行直接普查的人口超过5.7亿,是世界范围内前所未有的。整个普查过程动员了250多万名工作人员,这还不包括居民中协助调查的积极分子。此次人口普查是中国成功确立现代人口普查制度的标志,它协助了户籍制度和计划经济体系的建立,直接导致了中国人口政策的节育转向,并为此后历次的人口普查提供了宝贵经验。
本文写作参考《人民日报》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的相关报道和上海市档案馆关于第一次全国人口调查的相关档案。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