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1月30日电(记者王莹)沈阳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参与或组织“拉班补课”的,一经查实,予以开除。
此次集中治理主要处理三种违规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上述违规补课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对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计两次以上违规的,予以开除。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拉班补课的,予以开除。公办学校的雇员制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参照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处理。对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机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违规补课教师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也要追究相应责任。
沈阳市各区、县(市)教育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按照要求,接到举报线索后,必须立即赴现场查实,查实后立即研究处理违规人员,清退违规收费,并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