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为配合上海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经研究,在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含3月1日和5月31日)期间到期的,相关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1日的基础上,继续延长客车额度证明相关期限。
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含3月1日和8月31日)期间到期的,相关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9月1日。
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指的是,根据《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规定,个人和单位通过参加拍卖取得的新增客车额度证明,或者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注销、转移、失窃等手续取得的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一年。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凭该额度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若超过有效期,持有人不能再以此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超过有效期的委托拍卖期限指的是,持有人可以在超过上述有效期后两年内,将客车额度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持有人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委托拍卖的,不再享有委托拍卖的权利。
后续,上海市交通委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并另行通告。
(总台央视记者 盛瑾瑜 史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