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18日电 (李隽)18日,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获悉,中共城西区委通报了在疫情防控中3起履职不力问题,城西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爱,城西区通海路司法所所长原小青,城西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毛冬生在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被免职。
据悉,城西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爱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管理措施不严格,统筹协调不到位,整改问题不及时。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其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城西区通海路司法所所长原小青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不实不硬,责任心不强,推动落实滞后。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其通海路司法所所长职务;经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小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警告处分。
城西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毛冬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统筹推进不力,防范意识不强,工作存在隐患风险。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其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