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吉林白山一名女子带着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某银行查询亡夫的账户余额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建议其到街道出具关系证明或更换户口簿。最后该女子更换户口簿才完成了相关业务。此事一度引发争议,“结婚证居然不能证明夫妻关系?”随后,涉事银行回应,该女子提供的户口簿部分信息被涂改过,存在风险,而结婚证不足以作为证明两人夫妻关系的唯一依据,因此建议其开相关证明或重新办理户口簿。
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晰,涉事银行回应后,相关质疑渐渐平息。公众关心的是,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什么才能证明?
按照通常理解,由民政部门登记并颁发的结婚证是法定证件,具有证明婚姻关系的效力,甚至是最有力的证明,为何有关方面要在群众来办事时索要街道证明来证明婚姻关系?
几年前,我也遇到过类似要求——在办理跟团出国旅行事宜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之一便是结婚证公证,即单凭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真实有效,还得到公证处给结婚证做公证。询问了周围很多人,大家对此都不太了解,最后只能是“人家要求啥就干啥吧”。
我为此查询了不少资料,最后勉强接受了一种说法——结婚证可能存在造假、失效等情形。上述新闻中的银行给出的解释也印证了这一点,即当户口簿存在涂改痕迹时,仅凭结婚证不足以证明婚姻关系。
一者,在结婚证遗失或故意藏匿等情形下,人们补办新证后,旧证无法被盖上诸如“作废”等钢印,这就导致失效证件仍有被正常持有或使用的可能。有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年补办的婚姻登记证在400万对左右。二者,婚姻登记信息并未在不同部门间完全联网共享,不是哪个部门都有权限查询。有关方面为保障用户信息安全,要求查询者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正是出于此类担忧。
从维护用户权益和隐私的角度看,要求办事群众提供更有说服力的关系证明,是谨慎、负责的态度。问题是,要把道理说清楚,不能让群众自己消化或者在不了了之中加深误解。
近年来,为消除群众办事障碍,各地持续开展了取消“奇葩证明”专项行动,也取得不少成效。如此背景下,仍有机构或单位要求人们提供一些额外证明,难免给人一种“逆潮流而动”的感觉,所以当事方更要把相关情况、提供证明的必要性等说清楚,要及时对公众进行科普、释疑。
很多时候,办事群众不了解某些专业领域的内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讲道理、不听解释。一方面,有关机构、单位要尽到告知义务,另一方面,解释一件事情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仅仅因为态度不好或者语焉不详而引发争议、消耗信任,并不值当。在“奇葩证明”引发普遍反感的现实语境下,不充分的沟通更会加剧误会和撕裂感,这不仅容易误伤办事群众,而且会影响相关工作的质效、有关方面的形象与口碑。
谨慎负责是好事,但谨慎负责与贴心服务不是单选题。希望以上述新闻为契机,公众可以明白,有时候一些证件的效力与使用情况,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某些看似不可理解的证明未必是“奇葩证明”。对于有关方面而言,让办事群众对相关证明事项听明白、理解透,也是对其“放管服”改革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考验。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