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 陈杭)近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规划)》(下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提出,城市更新应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改善民生福祉等六方面更新目标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牵头,协同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结合北京减量背景和存量特点,确立了以街区为单元、以存量建筑为主体、以功能环境提升为导向的更新工作思路,推进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以功能完善、提质增效、民生改善、严控大拆大建为原则,形成了全国首个减量发展背景下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以新总规为引领,从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推动五子联动为导向的功能性更新、民生保障和环境改善为导向的社会性更新两条主线出发,提出保障首都功能、激发经济活力、改善民生福祉、加强生态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提升治理能力6方面更新目标,并细化提出10条更新策略。
专项规划依托“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有序引导各圈层开展更新工作。首都功能核心区立足政治中心服务保障,强调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和谐共融;中心城区立足“减量双控”,突出减量提质更新;城市副中心立足“腾笼换鸟”,强调高水平落实控规;多点地区立足优化城市功能,更新用地优先用于承接中心城区疏解;生态涵养区立足优化生态环境,更新用地适度承接与绿色生态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功能。
聚焦178个城市更新重点街区
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对城市建成区(规划基本实现地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严控大拆大建,严守安全底线,严格生态保护,是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
专项规划提出,城市更新应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
根据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以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及地区、生态涵养区新城为主。
规划远期目标至2035年完成全市557个更新街区的更新任务。“十四五”时期,聚焦178个城市更新重点街区,形成各区的主要更新资源及任务台账,发挥辖区和街镇对于存量更新的统筹作用。
专项规划还在全市划定178个重点更新街区,梳理全市集中建设区内可更新建筑约2.45亿平方米,以块统条、以条促块,做好基础设施类系统保障、居住类保护更新、产业类“腾笼换鸟”、公共空间类品质提升,通过系统强化公共服务、市政和安全设施的支撑能力,推动城市环境品质、空间结构和功能效益的整体优化提升,为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有效的空间载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