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5月26日电(翟李强 李丹)为促进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广西建设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示范区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北海海事法院26日下午公布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广西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RCEP服务意见》)《关于进一步为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向海经济服务意见》)。
据了解,根据相关决策部署和发展规划,为不断优化海事服务措施,全力服务保障广西更高水平开放合作,结合工作实际,北海海事法院制定了前述两份《意见》。《RCEP服务意见》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内容共17条,《向海经济服务意见》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共21条,涵括如何为广西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区域跨境供应链畅通、维护航运金融安全与稳定、维护中国法律和司法权威、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如何扩大海事审判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
北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晓岚介绍,北海海事法院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RCEP国家的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以开放的姿态、开阔的视野和国际化的标准,严格遵循国际规则、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依法行使涉外海事海商纠纷的司法管辖权,服务好广西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广西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建设,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北海海事法院主要负责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云南省的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2020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5件,涉案标的1.46亿元。
马晓岚介绍,当前,北海海事法院在审理涉RCEP国家的案件中,遇到的主要是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还是比较少,涉外送达耗时较久,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今年以来,北海海事法院审理了3件涉RCEP国家案件,结案2件,未结1件。未结的一件是因为疫情原因,收集和公证证据比较困难,被告申请延期举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