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原创 >

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0-11-19 11:22:05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的有关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428号)精神,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经研究,决定组织今年第二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总体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满足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需求为目标,推进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培育发展新型服务体,拓展服务范围和半径,推动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申报条件

(一)运行管理规范。在我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实际运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服务体。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固定的办公

经营场所、相对固定的管理人员、明确的业务类型。建有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岗位职责、社务公开、盈余分配、档案管理、作业安全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经营守法诚信。服务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列入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设施装备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机库棚、维修、培训、办公、储藏(堆放)、加工、展示(销)等设施,能满足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和综合农事服务需要。农机原值不少于400万元、各类农业机械装备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台(套),各环节作业机具中高效、绿色农机数量所占比例不少于30%。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丝苗米)和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服务体应配有烘干机(组),烘干机(组)日烘干能力分别不少于50吨,应有机械化育苗(秧)流水线、水稻插秧机、直播机或农用无人机等。

(四)全程农机作业服务能力较强。服务体能够围绕当地主要作物(主导产业)生产需要,开展机械化耕整地、种植、收获及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等全过程机械化作业服务,有较为可观的作业能力,主要农作物服务体年农机服务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1万亩以上;水果、茶叶等特色作物类服务体年农机服务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5000万亩以上,大宗茶叶机械采收及制作量占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蔬菜类服务体年农机服务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5000万亩以上。

(五)农机农事服务成效明显。服务体采用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与周边农户建立比较稳固的服务关系。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能带头推广应用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对在本县域内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有较强影响,能辐射带动周边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能示范带动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整合组建服务体,在农机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服务,开展新装备新技术示范、信息咨询、培训指导、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销售对接、金融保险服务对接、农产品品牌创建等综合农事服务。服务体提供全程机械化及综合农事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每年开展新技术新机具培训不少于3次。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地要积极宣传引导,培育发展具备条件的服务体,指导填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体申报表》(见附件1)。

(二)择优推荐。各地按照申报条件做好材料审核、择优推荐和排序工作。原则上每个地级市推荐1-3个服务体,如条件优异,可适当增加推荐数量。

(三)专家评审。省厅将汇总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议,认定一批服务体。

(四)公示公布。经专题评审会议认定的服务体,将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厅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2月4日前将《“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申报表》、服务体发展情况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照片等一式三份(1份原件),以及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函一并寄送我厅农机化处(邮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一号楼408室,邮编:51050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gdnjbxxzx@126.com。

附件:1.“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申报表

2.“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发展情况材料格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刘伟璇,联系电话:37288260)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

热点排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