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在泸溪县浦市镇建设工地及出村路口看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执法人员正在路面进行交通执法管控,劝导提醒变型拖拉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超期未检等“带病超期”拖拉机违法上路。
“这次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县共清理补检或注销变型拖拉机200多台,变型拖拉机违法上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变型拖拉机伤亡事故零发生。”从县农业农村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杨再红那里了解到,泸溪县变型拖拉机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11月以来,该县坚持按照“清隐患、防风险、严整治、保安全”的原则,强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加大变拖拖拉机超速超限、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长期脱险、冒牌套牌等违法行为整治打击力度,有力地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平安出行。
严把年检关。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实行“见人、见机、见证、见保险单”,实行“一年一检”;对与登记信息不符变型拖拉机不予年检。严把报废关。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一律不予年检;对达到报废年限和三个检验周期不进行年检的变型拖拉机,先行电话和短信通知驾驶员,实行登报公告公示,强制予以注销。
建立完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农机、交警、乡镇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开展一月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利用乡镇圩场日及重大节假日,严查变型拖拉机超速超限、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长期脱险、套牌等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打击查处违法上路行为,营造变型拖拉机高压严管态势。
利用手机短信、现场咨询、教育培训、宣传展板、发放资料、当面约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提醒和告知变型拖拉机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载人”“病车上路”;到相对集中的运输企业、建设工地等重点领域和企业进行上门宣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承诺制,实行上路安全全员承诺,全面提升变型拖拉机驾驶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行动开展以来,泸溪县共开展全专项检查132次,出动车辆93台次,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15家,农机维修点5家,变型拖拉机等相关车辆275台,排查整改农机安全隐患5起;组织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3期,培训驾驶员43人;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编发安全生产短信400余条,组织集中培训110余人;查处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非法上路13起,拖拉机违法载人85起;实施拖拉机年检222台;注销变型拖拉机237台,占全县存量的74.3%,超额完成省、州变型拖拉机存量减少25%的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