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花垣县以绩效考核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相关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会议精神,围绕“禁得住、退得出、保发展”的目标开展工作,目前该县退捕工作顺利完成。
该县以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两个单位牵头,公安等各个部门配合,多次开展禁捕退捕工作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认真摸清退捕底数,对退捕渔船和渔民进行精准识别,签订退捕协定,全面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基础信息建档立卡工作;做好渔民身份核实、渔民上岸再就业培训工作,发放捕捞工具补偿及转船过渡期生活补助、办理养老保险等工作,保障渔民的基本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补偿退捕渔民,注销捕捞证书,及时销毁捕捞网具,分类处置退捕渔船;同时,落实退捕保障,稳步推进渔民转产,保障渔民上岸就业。
截至目前, 回收销毁网具260户,支付资金570049元,回收拆解捕捞渔船409艘,支付资金2199292元,上岸渔民转产就业率、城乡居民社保或城镇职工社保参保率100%,专业渔民过渡性生活补贴8.64万元、养老保险保障资金91.8万元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