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农药经营使用安全隐患,提升农产品质量,连日来,务川自治县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着力“扶优治劣、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席会商、线索排查、联合执法、巡查督查,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扎实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药管理体系和监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更加安全。
一是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切实加强线索排查,拓宽案源渠道,立案查处假冒、伪造、转让或无农药登记证号,随意使用未经批准的商品名称或假冒他人商品名称,未标明农药混剂批准名称或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随意扩大在明令禁用或非适宜作物上使用,随意扩大使用量或随意扩大稀释倍数而变相提高价格,无产品毒性标识,无生产日期或批号,无农药经营许可证,利用******广告或媒体对产品质量、功效、使用范围等进行虚假宣传,违禁生产、销售含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鼠强等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是强化农药事故处置。建立药害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制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人畜中毒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药害、人员、水产、畜牧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妥善处理事故纠纷。
三是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将全县范围内经营限制农药企业纳入农药定点经营范畴,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加强定点经营门店对购买者的使用指导,强化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农药产品经营点、网点实名购买台账;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正确识辨、合理选购、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四是整治违规农药经营。开展标签清查,重点抽查标注有“总代理”或“总经销”的农药产品标签,对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产品的经营企业,责令立即停止经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对假冒、伪造、无登记证号等情节严重的,依据处罚最高限度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加强对经销农药产品的质量抽查,对检测出掺杂有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的,除依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销售和进行严厉经济处罚外,严格“五不放过”,依法追究生产企业责任。
五是规范农药市场管理。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探索推进农药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数据库,防止违禁假冒伪劣农药进入流通领域;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对生产、经营违禁农药、假劣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单位,及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通报,进行重点跟踪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