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农民群体进城落户的比例是越来越高,虽说近些年国家也是鼓励大家进城落户,但面对自己宅基地闲置的情况,不少人也是苦恼不已。为了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避免资源的浪费,新《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进城落户的村民可以自愿将宅基地进行有偿退出,地方政府不能强迫或强制。如今,宅基地改革工作已实行多年,对于退出审核的标准也是愈发的严格,由于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于宅基地退出的事宜又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具体来了解下。
宅基地退出的方式及补偿标准
进城落户的村民想要退出宅基地的,则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所处地区已实施该项试点政策;
2、农民自愿申请退出;
3、退出之后有稳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
4、退出的土地有合法的确权证书。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进行退出,而正确的退出方式也是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有货币腾退(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置换同等面积的商品房);以地养老(以补偿金置换养老院养老服务);入股分红(退出土地入股,按年领取项目分红)等。
而补偿方式一方面会因为退出方式而存在差异,另一方面还会因为地区经济水平的不同而不同。比如:江苏省金湖县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是按照1.19万一亩进行补偿;陕西西安退出宅基地政府会给予一次性补偿,其中地区补助价格为14-16万元,陕南地区为10-12万元,陕北地区为16-18万元。具体的补偿标准建议大家以当地的实际政策要求为准。
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程序
1、向村集体提交书面申请;
2、村集体或乡镇政府进行实地调查及审核;
3、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申请者还可向专业的评估进行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
4、签订有偿退出补偿协议;
5、村集体按协议要求支付补偿款;
6、申请者腾退房屋并将宅基地交出。
宅基地退出后还能再申请吗?
从目前的宅基地改革政策来看,农民朋友在自愿退出宅基地后还能否再申请宅基地,具体得分情况来看。如果已完全退出的,则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但这种情况一般能获得完整的补偿;如果是部分退出的,则可继续保留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资格,但补偿相对较少;如果是违法占用宅基地退出的,比如超占、多占,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且也无法获得补偿。
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那承包地呢?
和宅基地一样,承包地也是广大农民朋友重要的财产权益,那么是否也能进行有偿退出呢?实际上是可以的,不过宅基地退出的是使用权,承包地则退出的则是承包经营权,这些区分大家还是要分辨清楚。而承包地的退出条件和宅基地退出大体一致,主要还是要求退出本人具备进城落户的能力。
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承接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或者是由村集体收回进行重新分配。另外,《物权法》还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权益,因此在进行转让承接的时候,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主要有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两种方案。其中非货币补偿包括有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退地农民扶持政策等。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可进行承包地有偿退出的。按照《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来看,目前实行的第二批试点地区当中,只涉及到了36个县市区,包括有北京市通州区、辽宁省海城市、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清远市、山东省东平县、浙江省海盐县、甘肃省金川区等。
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公布,其中对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下一步工作做出了相关要求,同时也探讨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的保障机制。为了避免触碰耕地红线及农民利益的损失,明确要求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宅基地私自建设别墅大院或者私人会馆等,同时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其实农民退出宅基地的自愿原则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的时候就有被提及,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使得宅基地改革政策又往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针对少数地区的强制退出行为,农民朋友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起诉,或者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另外,若不愿意退出也没关系,大家可以将农村的宅基地以出租等方式综合利用起来,同样可为自己创收。
总的来说,宅基地有偿退出是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主要目的还是在于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及进行宅基地复垦。因此,进城落户的农户反正宅基地不用也是荒废着,不如有偿退出获得补偿,两全其美。当然,有偿退出之前也得做好利弊分析,毕竟退出之后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宅基地的所属权益,不过,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实施之后,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将会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对于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