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西藏银行系统充分发挥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激励作用,积极支持“三农”、中小企业、特色产业、民生保障等领域,极大降低了各类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保障了西藏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了西藏精准扶贫事业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这几天,拉萨市东嘎农牧民建筑和运输合作社正在讨论上半年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情况。今年61岁的江白,1994年就利用国家给西藏的优惠政策贷款3万元购买了一台二手运输车,当年就还了贷款,自己很快就富裕起来。随着西藏的快速发展,江白看准机遇,2006年,他带领乡亲们再次从银行贷款购买运输车,成立了车队。
2011年,东嘎村正式成立合作社,运营收入超过了2000多万元。2017年,东嘎社区通过银行贷款3000万,一排排商铺门面、综合性商业大厦、居委会四层高的多功能大楼拔地而起,成为了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仅租金收入每年650万元。
人民银行系统通过优惠金融政策的实施,使全区360多万常住人口直接受益,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增加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执行1.08%的贷款利率,直接让利于贫困群众,促进了低收入群体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金融扶贫信贷资金投入居于全国前列。
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副行长 王洪:在脱贫攻坚方面,我们在农牧区这方面,我们打造了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老百姓的这个自身家庭的经济状况、信用程度,贷款额度基本上量身定做。这样的话,贷款信用额度最高的大概在100万元。那么免担保、免抵押的方式应该说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为老百姓为实体经济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
金融业助推西藏经济较快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27802元提高到2020年的41156元,增长48.0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2016年的9094元提高到2020年的14598元,增长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