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刘玉明 庞起生)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要求,推动建立科学长效协同发展之路,9月2日,天津市静海区食药安办、河北省廊坊市政府食药安办、河北省沧州市政府食药安办在静海区召开“静沧廊”食品药品安全协同发展座谈会。会上,三地介绍了各自食品药品监管情况、亮点工作及存在问题,并就建立三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三地签署了《深化食品药品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协议》(以下称《协议》),积极构建“定期研讨、信息共享、信用共建、监管互动、应急联动”的毗邻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大监管”工作模式,切实提升区域整体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食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共建共享新格局。
“静沧廊”食品药品安全跨区域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按照《协议》约定,三地建立了三项重要机制。
建立协调议事机制。成立“静沧廊”食品药品安全联动协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决策部署合作事项,明确职责部门,制定区域联动发展规划,推进联动协作具体措施落实。
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信息及时互通,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实现汇总分析研判,共享风险监测(评估)、案件(食品药品流向)线索、违法行为、舆情监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监管对象信用等信息,建立健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静沧廊”食品药品安全跨区域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
建立应急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执法检查工作经验,对重点监管对象,高风险监管对象开展跨区域联合检查。协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组织跨区域联动各方开展联合检测、联合预警,确保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涉案产品应急追溯到位。开展跨区域案件协查合作,对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追根溯源,联合查办、严惩重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该《协议》的签署,是在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凸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与合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背景下出台的,是三地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展现出了三地监管部门做好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工作的决心和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信心,对建立科学长效一体化发展道路、构筑三地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