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企业法人负责或授权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首负责任。同时,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被授权人履职情况报告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书》等一起纳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日常监管依据。
在全省率先出台《烟台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开展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近年来,烟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引导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有力促进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
作为食品产业大市,烟台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8万户,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776家、食品经营单位5.53万家,餐饮服务单位4.66万余家。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亿元,约占全省的10%,位居全国地级城市前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不容忽视。截至目前,全市1776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
实施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
据了解,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在全省率先出台《烟台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机构设置、职责、从业人员要求和应承担的主体责任种类、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详实的规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将企业开展“三标”(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风险排查、监督抽考等八项工作作为重点持续推进,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企业法人负责或授权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首负责任。同时,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被授权人履职情况报告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书》等一起纳入企业诚信档案,作为日常监管依据。
眼下,全市白酒、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等类别食品生产企业,牟平区饮料生产基地、莱阳速冻食品生产基地,全面实施了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被授权人定期对生产资质、生产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每半年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履职情况。
烟台市坚持推进食品溯源体系建设,严格记录食品生产过程采购使用原辅料、成品出厂检验、成品贮存等信息。目前,全市1776家食品生产企业均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可追溯。
排查覆盖率达到200%
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风险隐患点排查,先后开展了白酒、肉制品、固体蛋白饮料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确保问题处置率100%,形成监管闭环管理,净化食品生产环境。
依托市局数字市场一体化监管平台,开发出“一图清”和“一本查”两大应用。“一图清”实现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精准定位、实时查询、监管过程可追溯;“一本查”,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所有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实现科学监管、智慧监管。
聚焦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确定了7个方面19个整治重点,开展了全覆盖、起底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目前,累计开展排查13轮、暗访检查5次、聘请第三方检查1次,回头看3次、组织区市间交叉检查3轮、交叉检查效果督查2轮。已累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4万余家次,排查覆盖率达到200%,问题整改率达99.79%,立案查处454起,拘留11人。
打造特色食品放心品牌
市市场监管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食安山东”“食安烟台”品牌创建活动,推动提升烟台食品品牌影响力。已先后有73家食品生产企业被认定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创建了莱阳速冻食品加工基地、牟平饮料加工基地、蓬莱葡萄酒加工基地等3个省级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200余家企业通过了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或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打造了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食品放心品牌和示范单位。
在企业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确保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我市在企业开展落实主责行动,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大型企业开展评价性检查,评价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分析质量提升和发展瓶颈,为转型升级提供决策依据。
在全市组织成立97人专家库,并从省级单位聘请专家,定期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现场培训和专家领查。今年以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测试以及开办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暨培训会20余次、专家领查5次,培训从业人员上万人次,营造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王修齐 孙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