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中国十大名茶之首”的西湖龙井,可谓浙江杭州最具城市辨识度的“金名片”。从今年3月1日起,《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由此西湖龙井茶有了专属法律的保护,这在全国开创了以地方性法规保护驰名商标的先河,并为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立法保护提供方案。
据介绍,现行有关西湖龙井茶保护的主要依据是《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其仅对茶地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作出规定,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对西湖龙井茶的保护需求。去年,《条例》被纳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
记者看到,新出台的《条例》正式明确了西湖龙井茶产区范围,这将直接影响到西湖龙井茶的产量大小,以及发放西湖龙井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的数量,与茶农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同时,《条例》还规定,要加强西湖龙井茶文化,尤其是传统字号“狮龙云虎梅”以及传统手工炒制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对符合一定要求的手工炒茶技艺人员还可认定为“杭州工匠”。
西湖龙井茶的独特品质与品种资源、产地环境密不可分。据了解,龙井群体种是土生土长的原生混合茶树品种,但近年来,由于部分茶农追逐短期经济效益,出现不少龙井群体种被改种“龙井43”的现象。对此,《条例》特别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当划定龙井群体种种质资源保护区,不得变更茶树品种、种植面积、种植地域等。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最大亮点在于对西湖龙井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进行了定义和使用规定,并采用数字化技术对其进行管理,开展原产地溯源保护。今后,西湖龙井茶凡需要包装销售的,都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西湖龙井茶专用标识。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