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金华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在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自去年12月以来,快速查处各类涉疫案件227起,目前结案168起,罚没款186.2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起,刑事拘留3人。
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现向社会再公布10件涉疫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通过“浙冷链”检查涉及的进口食品案件5件如下:
浦江县某牛肉店
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牛肉案
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去骨牛前后胴体肉,违法货值金额1904元,无违法所得。2022年2月,浦江县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2箱去骨牛前后胴体肉并处罚款20000元的处罚。
金华市婺城区某海鲜店
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通过“浙冷链”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无标签海鲜产品,2022年3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作出没收无标签呛蟹16罐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处罚。
金华某食品有限公司
违反食品安全案
金东区市场监管局在“进口冷链物防”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牛肉粒原料为进口牛肉,为有效排查风险针对该产品进行抽检,结果不合格,货值金额为52200元。金东区局对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牛肉粒30箱进行了扣押,本案目前正在查办中。
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康
分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案
当事人使用未经“浙冷链”系统赋码的进口冻巴沙鱼片,违法经营额925元。其经营的5件进口冻巴沙鱼片已被扣押,本案目前正在查办中。
永康市某餐饮店使用未经
“浙冷链”系统赋码的冷冻肉制品案
当事人共采购18千克未使用“浙冷链”系统赋码的进口冷冻去骨牛眼肉盖,其中已售出/使用了9.65千克,剩余8.35千克已被依法扣押。本案目前正在查办中。(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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