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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防范渔业船舶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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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15:25:00

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集中研讨

为进一步健全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主办,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承办,黄海水产研究所、东海水产研究所协办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集中研讨会4月15日在广州南海渔业中心召开。

本次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吴洽儿出席并致辞,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程家骅、南海渔业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马胜伟、黄渤海渔业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马德林出席活动,全国渔业安全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梁志军介绍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四级调研员徐明线上讲话。会议由南海渔业中心副研究员黄应邦主持。

研讨期间,与会领导和专家就《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审议,对总则、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条款进行充分讨论,并编写该规定起草说明。

会议要求,以此次集中研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农村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推进船籍港与靠泊港共管机制,加强水上与港口融合的管理模式,全力防范渔业船舶安全风险,从制度上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

来自各省(区、市)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及海洋综合执法(渔政)机构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东海水产研究所、南海水产研究所,大连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全国渔业安全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共100余人在线参加本次研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林群博士和东海水产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林林负责整理会议意见和建议。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冯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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