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情况。据悉,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同比上升5.69%,其中对性侵犯罪提起公诉27851人。最高检同时发布8件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称“两法”)正式实施。“两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尤其是在校园安全方面,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通过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合力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落实。2021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4.4万余所,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4100余个。全国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提出检察建议3668件,学校完成安全管理隐患整改3699项。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政公益诉讼案涉及到新居民(非本地户籍居民)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2021年4月,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教师赵某某猥亵儿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过程中,发现该市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存在教师招录审核不规范、校园安全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检察院分别向教育局和学校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清理潜在的“大灰狼”。检察院还推动政府将4所新居民子女学校收归国有,源头保障新居民子女平等受教育权。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将坚持定期督导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协同教育等部门深入学校特别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