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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聚荆楚”!湖北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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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11:21:03

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

记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围绕拓宽岗位、强化服务、简化手续、加强帮扶、压实责任等5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才聚荆楚”工程,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

拓宽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多招用高校毕业生,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对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引导到城乡基层就业。

充分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就业机会,动态发布基层空缺岗位,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

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做好各类招录(聘)考试时间衔接。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强化就业服务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技兴荆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加强就业指导。

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开展就业实践体验,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举办相关就业指导活动。

优化招聘服务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建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密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

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

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的基本健康体检项目体检结果互认。

积极稳妥转递档案。

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有序转递,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

完善毕业去向登记。

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进一步严格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

加强就业帮扶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扩大见习规模,2022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万个,认定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完善实名帮扶机制。

发布公开信或服务公告,建立实名台账,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精准开展困难帮扶。

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保障。

压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资金、人员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就业政策、就业典型等宣传解读和推介活动,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就业预期。

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

记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围绕拓宽岗位、强化服务、简化手续、加强帮扶、压实责任等5个方面,提出17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才聚荆楚”工程,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

拓宽就业岗位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引导、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多招用高校毕业生,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对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引导到城乡基层就业。

充分挖掘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就业机会,动态发布基层空缺岗位,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

今明两年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做好各类招录(聘)考试时间衔接。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落实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支持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强化就业服务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技兴荆楚”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加强就业指导。

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开展就业实践体验,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举办相关就业指导活动。

优化招聘服务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建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归集机制,密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服务。

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

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治理付费实习、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等违规行为。

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的基本健康体检项目体检结果互认。

积极稳妥转递档案。

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有序转递,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政策宣传服务进校园。

完善毕业去向登记。

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进一步严格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

加强就业帮扶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扩大见习规模,2022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万个,认定一批就业见习示范单位。

完善实名帮扶机制。

发布公开信或服务公告,建立实名台账,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精准开展困难帮扶。

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组织保障。

压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资金、人员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就业政策、就业典型等宣传解读和推介活动,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就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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