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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广泛应用,食品新鲜度还真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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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1:39:49

原本颜色发白的猪肉,经暖红色灯光照射,变得光鲜亮丽……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应用相当普遍。有时在超市看起来很新鲜的瓜果蔬菜或者肉类,买回家后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新鲜,原因就是生鲜灯的美化作用。因为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而导致看不出菜和肉的新鲜是否真实,这算不算是欺骗消费者?面对生鲜灯的广泛应用,商家、消费者、相关部门应如何做?

“美颜”效果好 生鲜商家使用普遍

据了解,生鲜灯最早出现在1984年,是一种带有灯罩的LED光源,上面布满了小灯珠。在灯光的“美颜”下,摆在摊位上的肉菜往往显得格外红润鲜嫩,但有时候看不出来是不是真的新鲜。目前,生鲜灯在全国各地的市场上已经广泛使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照明和美观。虽然这种美观与商品质量没有关联性,但是容易让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产生错觉。

有记者在各地多家商店超市、农贸市场调查时发现,商家基本都在生鲜区域使用了这种生鲜灯,有的还分别对肉类、海鲜、果蔬等使用了不同颜色的生鲜灯。产品在生鲜灯的照射下,颜色果然不同。如一块包装好的猪后腿肉,在自然光下呈淡粉色,而在生鲜灯的照射下,则明显增亮增红,看起来更加新鲜。营业人员表示,销售鲜肉类的摊位使用生鲜灯的现象最普遍,在这种灯光下,很难分辨肉类的新鲜程度。“即使肉不是很新鲜,被这种灯一照,就像是刚上市的样子。”他表示。

在电商平台上,有关生鲜灯的产品有很多,价格大多在百元以内,在众多商品评价中发现,许多购买者都是菜市场生鲜摊位的摊主。有买家评价:“生鲜灯让食品看起来更鲜艳、更新鲜,连带着店铺生意都比之前好了。”

还有商家的产品介绍中,除了使用前后鲜明的效果对比图外,还会给出具体的用灯指导。如淡红光源用于鲜肉类,可以增强鲜肉新鲜感和美化外表;暖黄光源用于熟食和糕点,可以增强人们的食欲;用于水果,可以增强水果成熟感;绿光源用于蔬菜,可以让叶菜更新鲜;蓝光源用于海鲜,让水产更有鲜活感;还有中性光源,用于干货区,使坚果等食材更有光泽度。

加强监管 拒绝用生鲜灯遮丑

生鲜灯成本低,使用方便,又能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因而应用十分广泛。那么为生鲜产品“美颜”究竟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呢?“目前我国法律方面没有关于灯光使用的禁止性规定。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不过,目前生鲜灯缺乏对应的标准和设计规范,不同厂家在照度、亮度、色温、显色指数等指标上没有统一规范。而且,生鲜灯的生产销售也没有明确的专业规范,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有关专业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与生鲜灯相关的投诉绝大多数是因为消费者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的商品。但是因为生鲜灯本质上属于商家的营销手段,因此,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而言,其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对于消费者投诉的判定关键是食品本身质量是否合格,而不是有没有使用生鲜灯,所以对生鲜灯误导问题的监管无从下手。

对此,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军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全面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家在销售猪肉等食材时,依托灯光掩盖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而不告知消费者,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则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

商家可以使用灯光进行新场布置,但如果在使用照灯过程中,有故意利用灯光视觉隐瞒商品真实信息的行为,则应被认定具有缔约过失。而《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小军同时介绍,在老百姓日常生活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三条还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由此可知,如果商家采用光电科技手段掩饰隐瞒产品瑕疵、提供虚假质量信息,是不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若商家实施了这样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退货、换货、修理等,经营者还应当承担运输费用等必要费用。若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商家还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无论如何,生鲜灯的照射能显著美化商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对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可能造成一定误导。现实中,也确有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商品的案例。生鲜类食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关系食品安全,因生鲜灯误导消费的问题不容轻视,相关部门应重视生鲜灯滥用问题,引导商家适度规范使用。鉴于生鲜灯应用十分广泛,其生产销售也无明确的专业规范,缺乏有效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可考虑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制定生产、使用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在日常执法检查时,除了重点检查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还要检查有无利用生鲜灯遮丑的行为。(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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