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一体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提出14条具体措施,其中,专门强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根据《意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措施为,加大对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伪劣农资犯罪惩治力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严惩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挪用涉农资金等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健全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等相衔接的多元化综合救助模式,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以法治乡村建设为抓手,坚决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打击“村霸”,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防范黑恶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抵制邪教向农村渗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惩治破坏农用地犯罪,深化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协作配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服务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服务品牌强农战略,加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等地理标志、知名品牌保护力度,助力“黔货出山”。服务保障贵州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加大耕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大农村水源地检察保护力度,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除此之外,《意见》还要求依法从严惩处涉及国企国资改革、土地、能源、矿产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矿霸”“沙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犯罪。加强对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涉探矿权、采矿权等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护矿业权依法流转,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加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责,强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财产保护。
《意见》还在服务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服务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强化贵州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