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逾2000万元,缴获涉案书籍逾50万册……11月11日上午,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文旅部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4·02”跨省制售盗版教材教辅案一审宣判。据了解,该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打击链条最完整、起诉犯罪嫌疑人人数最多、缴获涉案物品最多的侵犯著作权案件,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等六部门挂牌督办,并被列为2021年度全国38起督办案件和2022年全国青少年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该案中,涉案主犯之一邓某为牟取利益,自2020年起,在未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涉案人员刘某、李某清等人处低价购进侵权盗版的相关书籍,并与其他正版书籍一起在其经营的灵山县灵城街道丰江路28号新源书店处售卖,该书店销售的盗版出版物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山东聊城、湖南长沙等地。
2020年12月,灵山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邓某经营的书店及其仓库内有56种图书26809册侵权盗版出版物、50种图书11425册非法出版物,且已出售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449册。公安机关经过长达5个多月的侦查后,对制售盗版工具书、教材教辅及非法出版物团伙进行收网打击,成功斩断“产供销”盗版出版物的犯罪链条,抓获曾某、樊某、布某等数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嫌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30万册,包括盗版《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及小学英语教材等,总码洋近650万元,非法出版物1万余册,总码洋近25万元,及各类纸制品、半成品、光盘、加工机械等。
11月11日,灵山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宣判时强调,该系列案覆盖盗版教材教辅和工具书加工制作及销售环节,涉案人数多,侵权产品数量大、案值高,并且跨4省(区)12市,辐射广,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著作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一审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经营罪对主犯邓某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对涉案人员共处罚款560.5万元,对收缴的作案工具、侵权盗版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等物品予以没收。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钟欣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