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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修订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适用于新基建、乡村振兴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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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18:02:37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其中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新修订的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重要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重庆、四川、贵州等西部12省(区、市),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0%以上。同时,吉林延边、湖北恩施、湖南湘西、江西赣州比照西部地区执行。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所长 刘卫东:包括像高端制造、创新类的,像5G这种新基建,以及我们对边境地区跨境贸易的产业,还有就是乡村振兴相关的一些产业。

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重点体现四个方向,一是进一步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二是进一步促进产业有序向西转移,三是进一步鼓励西部地区更好发挥特色优势,四是进一步支持西部地区补短板、强弱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夏成:西部地区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资源型比较突出,同时它的生态比较脆弱,所以目录对像煤炭这些传统的能源资源行业,注重它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利用效率的提升,破解转型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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