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普通玉米品种试验实施方案
一、试验目的
鉴定评价新育成玉米品种(组合,下同)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性、品质及其他重要特征特性表现,为国家玉米品种审定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安排本试验。
二、试验组别、主持单位及主持人
根据国家审定玉米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普通玉米品种试验设置12个区组,各试验区组、主持单位及主持人如下:
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北方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黑龙江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周朝文;
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辽宁省种业发展中心李磊鑫;
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吉林省种子管理总站栾奕;
黄淮海夏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河北省种子总站李春杰;
西北春玉米组: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李丽君;
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唐海涛;
东南春玉米组: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马玲。
北方早熟春玉米组国家统一试验暂不开展,绿色通道试验和联合体试验可以参照本方案规定的有关要求,分别备案和申请批复后自行开展。
三、参试品种及承试单位
本年度普通玉米品种试验参试品种451个次(含区试对照),试验点次299个(不含申请者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点)。其中,区域试验24组,参试品种343个次,试验点次219个;生产试验参试品种107个次(不含对照),全部由育种单位自行开展生产试验。参试品种和承试单位详见表I(表I-1—表I-24)。
四、试验设计
(一)区域试验
区域试验采用随机区组设计,3次重复,小区面积20平方米,5行区,实收中间3行(面积为12平方米)计产。试验周边应设置4行(含)以上的保护行。
机收品种区试的小区试验设计与普通区试相同。机收性状测试点试验设计,3次重复,小区面积120平方米,12行区,实收中间8行(面积为80平方米)计产;试验周边应设置4行(含)以上的保护行;小区两端设置机械作业区,种植同一品种,试验收获前收获;机收性状测试采用田间机械收粒。
(二)生产试验
统一试验进入第二年区域试验的品种或进入生产试验的品种申请者可参照国家区试方案要求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申请者于3月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申请和生产试验方案报送我中心品种区试处,方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所在区组国家区试主持人、试点所在省区试组织管理部门玉米负责人邮箱和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邮箱(qgnjzxpzqsc@agri.gov.cn),生产试验方案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展试验,并纳入国家试验统一管理,申请者应承诺生产试验过程和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试验点数不少于国家区试方案各区组设置的生产试验点数,且应当包括国家区试方案指定的一套3个生产试验点(北方早熟组为一套2个生产试验点,详见承试单位表),在生态区内均匀分布且不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鼓励申请者委托国家区试方案中的生产试验点承担生产试验,并申请者多设试点和增加试验面积,加强品种试验与推广销售的衔接。
生产试验采用间比法排列,不设重复,每4—5个品种设一个对照,同一排首、末小区必须是对照品种;每品种种植行数8—15行,面积≥300平方米,全区收获计产;试验周边设不少于4行的保护区。机收品种生产试验除周边设不少于4行的保护行外,试验小区两端设置机械作业区,种植同一品种,试验收获前收获;机收品种生产试验收获应全部采用田间机械收粒。
参加生产试验品种的密度由申请者确定,如无特殊规定,应按区域试验的密度。
(三)对照品种
1.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德美亚1号。
2.北方早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德美亚3号。
3.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吉单27,增设东农264为备选对照品种(供种单位:黑龙江大鹏农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瑞波,电话:18944570117。))
4.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先玉335。
5.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郑单958(供种单位:德农种业股份公司,联系人:张晓霞,电话:18610188653)。
6.黄淮海夏玉米组对照品种为郑单958(供种单位: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振云,电话:13526447683)。
联合体、绿色通道试验对照品种郑单958,除以上两家单位供种外,也可以由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供种,联系人:陈钢,电话:13930112671。
7.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对照品种为京单58。
8.西北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先玉335
9.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对照品种为中玉335。
10.热带亚热带玉米组对照品种为桂单162。
11.东南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为苏玉29。
对照品种种子由指定单位统一提供。为确保各渠道试验对照品种的一致性,自行开展的生产试验、联合体试验和绿色通道试验相应区组的对照种供种单位应当与国家区试方案的对照种供种单位一致。为规范各渠道试验管理,确保对照种质量,计划由指定单位对对照品种种子进行评测。
(四)区域试验密度和收获时间要求
1.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密度6000株/亩;对照品种德美亚1号成熟第2天同时收获。
2.北方早熟春玉米组。密度5000株/亩;对照品种德美亚3号成熟第2天同时收获。
3.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密度4500株/亩;对照品种吉单27成熟第2天同时收获。
4.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密度4500株/亩,对照品种先玉335密度4000株/亩(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先玉335密度4500株/亩),联合体试验可以申请批复后自行开展机收籽粒试验;对照品种先玉335成熟第2天同时收获。
5.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密度4500株/亩;对照品种郑单958成熟时所有品种全部收获。
6.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密度不低于4000株/亩,每一个梯度相差500株/亩,国家统一开展试验根据申报品种情况开设普通4500株/亩1组试验,联合体试验可以申请批复后自行开展其他密度的试验;对照品种京单58成熟时所有品种全部收获。
7.黄淮海夏玉米组。密度不低于4000株/亩,每一个梯度相差500株/亩,国家统一开展试验根据申报品种情况开设普通4500株/亩2组、普通5000株/亩2组和机收籽粒5000株/亩1组,联合体试验可以申请批复后自行开展其他密度的试验;对照品种郑单958成熟时所有品种全部收获。
8.西北春玉米组。密度5500株/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试点6000株/亩),对照品种先玉335成熟第2天同时收获,联合体试验可以申请批复后自行开展机收籽粒试验。
9.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密度3000株/亩。
10.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密度4000株/亩
11.热带亚热带玉米组。密度3500株/亩。
12.东南春玉米组。密度4000株/亩。
(五)北方早熟春玉米组试验点布局
布局不少于15个试点,可布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巴彦县、木兰县、方正县、依兰县、延寿县、尚志市、通河县,齐齐哈尔市的龙江县、甘南县、富裕县、讷河市、依安县、克山县、拜泉县,牡丹江市的海林市、宁安市、林口县,穆棱县,佳木斯市的桦南县、汤原县、桦川县、富锦市、同江市,大庆市的林甸县,绥化市的青冈县、望奎县、明水县、绥棱县、庆安县,鸡西市的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双鸭山市的宝清县、集贤县,七台河市的勃利县,鹤岗市的绥滨县;吉林省吉林市东南部的舒兰市、蛟河市,白山市西南部、中部,延边敦化市东北部、安图县东部、和龙市南部、汪清县中部和珲春市的东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兴安盟的科右中旗、突泉县、科右前旗、扎赉特旗,赤峰市的巴林左旗、林西县、翁牛特旗、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巴林右旗,通辽市的扎鲁特旗,乌兰察布市的丰镇市、凉城县,呼和浩特市的和林县、清水河县,包头市的固阳县;河北省承德市的丰宁县、隆化县、围场县、平泉县、承德县、滦平县;张家口市的蔚县、阳原县、怀安县、涿鹿县、赤城县、万全区和下花园区等玉米主产区县。
五、试验供种
(一)供种时间
供种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用送货上门的快递公司,将参试品种种子(含对照品种)保质保量寄送到指定的种子接收单位。具体日期要求:西南春玉米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东南春玉米组应在3月1日前;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应在3月20日前;黄淮海夏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应在4月20日前。
(二)供种数量
1.极早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供种量6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20公斤。
2.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供种量5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15公斤。
3.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供种量6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20公斤。
4.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对照品种郑单958供种量10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25公斤。
5.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对照品种京单58供种量3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18公斤。
6.黄淮海夏玉米组。对照品种供种量300公斤;普通组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35公斤,机收组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50公斤。
7.西北春玉米组。对照品种先玉335供种量5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22公斤。
8.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对照品种中玉335供种量40公斤、备选对照种中单808供种量2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25公斤。
9.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对照品种中玉335供种量4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15公斤。
10.热带亚热带组。对照品种桂单162供种量4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18公斤。
11.东南春玉米组。对照品种供种量50公斤;区域试验品种供种量20公斤。
(三)种子接收单位
1.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参试品种种子统一寄到内蒙古国栋农业科学研究院,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2号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院内,联系人:王凤英,电话:15771350912,电子邮箱:Wangfengyingxh@163.com。
2.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黄淮海夏玉米组、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参试品种种子统一寄到安徽省弘大科技种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闵贤路413号,联系人:陈现平,邮编:234000,电话:13805570276,电子邮箱:yumi2003cn@163.com。
3.东南春玉米组。参试品种的种子统一寄到安徽省农科院玉米中心,地址: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联系人:左晓龙,邮编:230031,电话:13866704193,电子邮箱:zwsyms@163.com。
区域试验参试品种(含对照)种子统一收齐后,不需密码编号,由种子接收单位将相应数量种子提供给各承试单位、抗病鉴定单位(1.0公斤/品种);提供给DNA指纹检测单位及区试样品保存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中心(第一年区域区试验品种2.0公斤,其中1.0公斤/品种用于DNA指纹检测和区试样品保存,1.0公斤/品种转交转基因检测单位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进入第二年区域试验的品种4.0公斤/品种,其中1.0公斤/品种用于DNA指纹检测和区试样品保存,1.0公斤/品种转交转基因检测单位进行转基因成份检测,2.0公斤/品种为标准样品)。
联合体试验第一年区域试验品种,由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将每品种1.0公斤样品及品种清单,按后述DNA指纹检测样品提交时间统一提交至委托承担DNA指纹检测的单位,其中0.5公斤样品用于DNA指纹检测,另外0.5公斤样品及品种清单按规定时间统一转交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中心作为区试样品进行保存。联合体试验进入第二年区域试验的品种,由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将每品种3.0公斤样品及品种清单统一提交至委托承担DNA指纹检测单位,其中0.5公斤样品用于DNA指纹检测,另外2.5公斤样品及品种清单按规定时间统一转交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中心,0.5公斤作为区试样品保存,2.0公斤作为标准样品。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中心收齐年度试验所有品种(含联合体试验品种)标准样品进行临时保存,于审定公告后1个月内将通过审定的品种每品种标准样品(含联合体试验品种)2.0公斤及《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提交清单》统一转交国家标准样品库。
(四)供种要求
供种单位按照各组要求的质量、数量、时间及时供种,不得进行药剂处理,不得进行分装,不得同时提供正反交种子,种子袋内外均要有标识,注明品种名称和参试组别等。大粒种子(百粒重40克以上)要适当增加供种量。
六、抗病鉴定
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同年进行抗病鉴定(抗病鉴定承担单位和安排详见表I-23),每个区域安排2个接种抗病鉴定点;黄淮海夏玉米组在河南宝丰和陕西泾阳设2个田间茎腐病监测点。种子接收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每品种0.5公斤种子样品分别提供给每组指定的2个抗病鉴定单位。灰斑病属于低温病害,在热带亚热带区域极少发生,且当地没有发生记载,病原菌不明确,为避免接种鉴定可能引进有害生物给当地玉米生产造成风险,热带亚热带组不再开展灰斑病鉴定。
对申请复审的蠡玉西南春玉米联合体试验中低海拔参试品种蠡单26由四川省农科院植保所和云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进行纹枯病复检。蠡单26供种单位提交四川省农科院植保所和云南农业大学植保学院种子各1.0公斤;其中每品种0.5公斤用于病害鉴定,另外0.5公斤种子由抗病鉴定单位分别寄到DNA指纹检测单位混合后进行指纹检测以确保样品真实性。相关抗病鉴定和DNA指纹检测费用由申请者自理。
病害鉴定单位要加大参试品种主要病害鉴定的田间接种群体,需调查病株率的病害一般不得少于2行、每行不得少于20株,密度同区试密度。如果有参试品种出现病害一票否决的鉴定结果,鉴定单位应当在记载的第二天将鉴定结果报给抗病鉴定牵头人河北省农科植保所石洁和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同时保留图片等数据资料;如有必要,由抗病鉴定牵头人负责组织协调确认鉴定结果。
抗病鉴定由河北省农科植保所石洁牵头组织协调。各病害鉴定单位于11月1日前,将病害鉴定报告(包括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的鉴定报告)提供给河北省农科院植保所石洁(抄报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由河北省农科院植保所统一汇总形成正式总结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报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
七、品质检测
进入生产试验的品种进行品质检测(品质检测承担单位和安排详见表I-24),由指定的生产试验点(详见表I-12—I-23)套袋40穗(包括自行开展生产试验和联合体生产试验的品种),统一试验中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品种收获脱粒充分混匀后取2.5公斤的籽粒于10月31日前寄到指定单位。其中黄淮海夏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组、东南春玉米组寄到中国农科院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寄到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品质检测单位于12月1日前将品质检测报告报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品种的品质由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试验育繁推一企业和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自行确定的资质单位检测,试验实施方案中应当明确检测单位,联合体试验将相应区组的检测结果于11月20日前报送统一试验指定品质检测单位中国农科院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和农业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由其分别统一汇总形成相应区组的品质检测结果总结报告,于12月1日前报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
自行开展生产试验和联合体生产试验的品种品质检测样品由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申请者和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自行与统一供样点联系落实品质检测样品寄送事宜。
八、DNA指纹检测
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同年进行DNA指纹检测(DNA指纹检测承担单位和安排详见表I-24),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王凤格牵头组织协调,并负责所有组别参试品种的样品保存。各种子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玉米组、东南春玉米组在3月15日前,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西北春玉米组在4月1日前,黄淮海夏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在5月1日前)将每品种1.0公斤种子提供给DNA指纹检测单位进行DNA指纹检测和区试样品保存。
各检测单位于10月1日前,将DNA指纹检测结果(包括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的检测结果)报送给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王凤格,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统一汇总形成正式总结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报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检测出同名有问题的品种和疑似品种,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将DNA指纹检测结果通知单和确认回执单于11月1日前发送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提交说明材料。
九、转基因成分检测
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同年由资质单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每品种1.0公斤检测样品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中心于6月1日前转交至检测单位。
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联合体试验参试品种的转基因检测,并确保检测样品与参试样品的一致性。10月1日前,牵头单位将转基因检测结果报送给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王凤格,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汇总转基因检测结果,并于10月20日前报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
十、试验要求
(一)田间管理
承试单位要严格按方案指定的品种开展试验,不得随意增减品种;播种以当地适宜播期为准;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中上等肥力地块作试验地,施肥水平与当地生产水平相当,田间管理应略高于当地生产水平,每项田间管理技术措施要在同一天内完成,如遇特殊天气,同一重复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
(二)观察记载
田间记载项目、标准和品种抗性评价,按照《农作物品种试验与信息化技术规程玉米》的相关要求执行。所有区组全面应用国家农作物品种试验信息与运行管理平台进行数据上报和数据汇总统计,请相关区组主持人、试验承担人员和省级区试组织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并支持,平台应用技术支持由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负责。
机收性状测试点除完成正常的记载项目外,田间机械收粒时还应该对机收品种的籽粒含水量、破碎率、杂质率、果穗脱落率和籽粒脱落率进行调查记载。
(三)特殊情况报告
因灾申请报废的试验,承试单位应于灾害发生后3天内及时告知所在省区试组织管理部门、主持单位和全国农技中心品种区试处,并在国家农作物品种试验信息与运行管理平台上传保留图片等数据资料。承试单位对试验过程中抗病性出现一票否决或出现极值情况,如北方极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早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熟春玉米组、东华北中晚熟春玉米组的品种高感大斑病、茎腐病、穗腐病,西北春玉米组的品种高感茎腐病、穗腐病,黄淮海夏玉米组、京津冀早熟夏玉米组的品种高感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西南春玉米中低海拔组、热带亚热带组的品种高感纹枯病、茎腐病、大斑病、穗腐病,西南春玉米中高海拔组高感灰斑病、大斑病、穗腐病、茎腐病,东南春玉米组有品种高感纹枯病、茎腐病、南方锈病、穗腐病,倒折倒伏之和>50%等,应3天内告知本区主持单位、抗性鉴定牵头单位,以便核实、确认,并在国家农作物品种试验信息与运行管理平台上传保留相关图文等数据资料。产量增产幅度大于20%以上时,各试点应在总结报告中说明原因,否则本点试验结果报废。出现极值情况没有按时提交报告的,试验结果报废甚至取消该单位的承试资格。
(四)总结报告
1.承试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作物品种试验信息与运行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进行数据上报,并于11月10日前(西南组于10月20日前)将从系统打印的年终报告寄到本区组主持人。
2.在国家统一开展区域试验的基础上,申请者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于11月10日前(西南组于10月2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试验总结报告寄至本区组主持人,同时报送电子版。
3.主持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本区组的试验总结报告(包括申请者自行开展生产试验的品种),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包括完成试验程序、继续试验、终止试验),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gnjzxpzqsc@agri.gov.cn和yangguoh@163.com。
请点击附件下载: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玉米品种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1).pdf
(来源:全国农技推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