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警方查处了两起“电捕鱼”非法捕捞案件。
3月9日清晨5点,在上海宝山区罗泾镇一处河边,正当两名违法人员非法电捕鱼时,守候多时的民警迅速出击,当场查获被非法捕捞的鲤鱼、鲫鱼等水产品200多斤、塑胶船两艘、电捕鱼设备若干。此前在2月底,罗泾派出所民警就发现辖区内的河流,白天有可疑的塑胶船停靠。经查,嫌疑人陶某和吴某在被抓获前已经非法捕捞近十次。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而3月13日晚,嘉定区马陆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马陆镇温泉路北侧的河道内,发现一名男子头戴矿井灯、腋下夹着电鱼杆、手中提着水桶,涉水向岸边走来。经审讯,嫌疑人唐某交代了“电捕鱼”的经过。
警方介绍,我国渔业法明令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目前,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