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38号〕。
其中,来自山东省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猪肉,其中氯霉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00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氯霉素残留一般不会导致人体急性中毒;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引起胃肠道症状、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异常等。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猪肉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山东省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称,公司已通过了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FSM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被纳入国家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国家猪肉储备库企业,先后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全国猪肉安全生产与消费行动计划争创企业、中国畜禽屠宰最具价值品牌企业、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强势企业、食安山东全省性畜牧示范品牌引领企业等荣誉称号。
“鑫鲜” 商标及“鑫鲜”系列食品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无公害农产品、食安山东放心肉类产品等荣誉。
官网还称,该公司致力于成为“健康肉制品消费引导者”,向大众提供健康安全、放心美味的猪肉制品。
第三方数据显示,山东省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新四板挂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