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共9件,其中1个案例涉及到农资,6个案例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其他案例涉及电缆、柴油等领域。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介绍,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网络消费习惯的普及,互联网已成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原料来源渠道和销售平台。
在四川K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四川K化肥有限公司将不合格化肥产品销售给农户,数量共计100余吨。公司负责人符某因此获刑,公司被处以罚金。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涉农案件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百姓民生福祉,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涉农资安全犯罪行为的同时,应积极保障被害农户的权益,及时全面开展司法救助。
针对该批典型案例中6个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案件,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介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如孔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在添加棉籽油的调和油中勾兑国家禁止添加的香精冒充纯芝麻香油;赵某涛等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中,牛肉注水不仅影响牛肉的营养和口感,而且容易造成病原性微生物污染;申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桶装水案中,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严重超标;彭某某、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用工业硫磺熏制竹笋,具有较高致癌风险;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在保健品中添加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处方药,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等;吕某某等人诈骗案中,犯罪分子谎报病因、夸大保健品疗效,不仅骗取老年人财物,更有可能贻误病情、延误治疗。
据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权假冒犯罪8125件13901人,起诉14957件29624人。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依法维护食品安全和粮食安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推动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严重影响食用农产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种源安全。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