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市信字〔2020〕2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通知,要求我省于2021年1月10日前提报全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报告。现就进一步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验收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验收是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的重要收尾环节,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建设质量,也反映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情况。各市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全部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二、限期整改问题。前期,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工程验收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但目前仍有部分市近40个县(市、区)没有解决有效连接问题。相关市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加快项目验收,务必于12月20日前提交市级验收报告。
三、及时拨付资金。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力争于2020年财务年度结束前,全部完成资金支付。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