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广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加快农业生产产业的发展,加快补齐农业的短板,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入库指南》(以下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库包括:
(一)2021年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建设项目
(二)2021年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建设项目
二、申报范围
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申报,县级(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收集整理辖区内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需求,组织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产业化联合体的方式实施项目。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按照《指南》要求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为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填写《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以下称《申报汇总表》),指导县(市、区)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3)。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四、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62.243.8:8080/s/login,网上申报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00:00。
各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主管县(市、区)(单位)所有申报项目书,填写《申报汇总表》。
(二)纸质材料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要指导县(市、区)(单位)认真如实编制项目申报书,相关内容必须附上证明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和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本区域所有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于2020年12月21 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函(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2.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书(设计深度达到实施方案);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四)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
1.2021年节能环保型水稻机械化烘干中心建设项目:农业机械化管理处胡兵文020-37288702
2.2021年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建设项目:合作经济指导处 肖玉军,020-37288410;温浩,020-37288605
附件:1.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2.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附件1: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入库指南.doc
附件2: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