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部署,长江干流和鄱阳湖、洞庭湖2个大型通江湖泊,以及大渡河、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7条重要支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10年禁捕。在10年禁捕期间,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将成为执法重点。
12月16日起,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在长江禁捕水域开展“四清四无”大排查工作,确保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确保“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
根据专家的测算,长江鱼类繁殖周期大约是3年左右,实施10年禁捕,多数鱼类可以完成三个成熟周期的繁殖生息,从而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多倍增加,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