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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预下达2021年农业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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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11:22:35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财政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9号),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已部分提前下达有关区县(自治县)。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农业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31号)要求,为合理统筹细化安排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将相关专项的任务清单预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金和任务细化。各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下达的任务清单(见附件),积极对接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规划,细化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在指导性任务清单范围内统筹安排资金,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安排任务不得超出任务清单范围。资金细化过程中,要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市财政局农业处进行沟通。

二、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部门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对重点工作任务提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2021年资金与任务正式下达后,统筹进行安排部署。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要提前组织,确保尽早兑付。对采取项目法管理的资金,提前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早启动早实施。

三、注重定期调度督导。各区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核实相关数据,保障各级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下载:

1.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任务清单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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