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环节,为了推动生猪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8月1日起,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开始实施。
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主要体现在五大制度方面。
一是生猪进厂查验制度,要求生猪屠宰厂依法查验生猪检疫证明等信息,确保生猪来源可追溯;二是屠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生猪屠宰厂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如实记录检验结果,确保屠宰过程可控;三是生猪产品的出厂记录制度,确保生猪产品去向可查;四是问题生猪产品的召回制度,确保问题产品不流入市场;五是风险监测制度,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新《条例》还加大了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出厂肉片没有经过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以及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除了将面临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在规定罚款的额度时,把罚款金额提高到可达货值金额的30倍。
《条例》指出,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